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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简报2013年12月
2013-12-05      来源:时代嘉华

信 息 简 报


来源

信息内容

中国节能服务网(EMCA)

信息一  住建部:绿色建筑将成减少空气污染重要途径

信息日期2013-12-30

信息内容 1219日,在于长春举行的城市与区域发展高峰论坛上,中国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韩爱兴表示,以被动房屋、零能耗建筑为代表的绿色建筑,未来将成为中国降低能耗,减少空气污染的必由之路。

  北方寒冷地区占据中国国土面积的72%,冬季采暖不仅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同时产生的空气污染更为严重。自2012年以来,冬季持续的雾霾天气,造成中国多个城市出现严重的空气污染。其中,燃煤取暖被视为北方雾霾污染的重要来源。

 被动房屋是指通过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房屋,其最早起源于德国,现已建成了6万栋的零能耗建筑。

  韩爱兴介绍,目前中国也正在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今年10月,中国首个被动式低能耗住宅示范项目在秦皇岛通过德国能源署和中国国家住建部验收。记者了解到,这个项目由中德技术合建,与传统建筑相比,不仅在能源消耗上大为降低,同时也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

 

信息二  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信息日期2013-12-30

信息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等部门将通过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27日表示,环保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及配套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3项标准,以及《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6项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单,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配套标准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广受公众关注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修订工作正在抓紧推进,修订草案收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高了监控要求。

 

信息三  交通运输部与环境保护部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

信息日期 2013-12-30

信息内容日前,交通运输部与环境保护部就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等要求,促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并达成共识,形成了《关于促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共同加强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简称《合作备忘录》)和《关于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简称《协议》)。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与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传签了《合作备忘录》和《协议》。

  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是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交通运输建设和运营的重要组成内容。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本着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发展的精神,努力探索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逐步在法规标准、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环境监测、科技创新、应急联动等领域实现全面、深入、长期的战略合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为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交通运输和环境安全,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协议》,双方将重点加强六个方面的合作。一是预警监控,加强重大海上溢油事件方面合作,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与环境应急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二是信息互通,互相通报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和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交通运输事故信息。三是应急协同,加强有关应急力量的协调配合。四是应急保障,在处置突发事件中互相支持、互通有无。五是科技创新,联合推动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品等的运输安全性与应急处置技术科研工作,开展海上和水上溢油清除技术与环境修复技术研究。六是宣教及培训,联合开展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及演练合作。

  双方约定,建立定期会晤与热线联系等工作机制,不定期进行工作交流,专题研究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点工作;联合推动部、省、市、县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合作,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和交通运输事业和谐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美丽中国共同努力。

 

 

信息四   北京超标碳排放每吨最高罚250

信息日期 2013-12-30

信息内容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已发布《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重点排放单位超出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的,最高将面临相当于碳排放市场均价5倍的处罚,也就是每吨罚250元,不报告碳排放最高罚5万元。

信息五  工信部将召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

信息日期2014-01-03

信息内容:工信部网站13日消息,2014117(周五)在北京召开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新形势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工业节能减排、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部署2014年工作。

 

信息六   发改委确定2013年国家 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地区

信息日期 2014-01-03

信息内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确定北京市延庆县等40个地区为2013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地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提出的十百千示范行动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在100个左右的城市和县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具体举措。通过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普及绿色循环文化,通过循环发展带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

  为把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真正打造成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做到可衡量、可评价、可推广,创建工作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核心,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产出水平、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污染减量及效果、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绿色消费、循环文化、保障条件等9个方面,制定了包含41个建设评价类别、67项具体评价内容的指标体系。这些指标涵盖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这些指标创建,不仅可以把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打造成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也将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典范。这项工作的全面展开,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工作重心由点(企业、园区)、线(重点行业)为重点,向点、线、面全面推进的战略调整。

 

信息七  四部委联合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

信息日期2014-01-03

信息内容:环保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指导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环保部门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通过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这一直观的方式,向公众披露企业环境行为实际表现,方便公众参与环境监督;还可以帮助银行等市场主体了解企业的环境信用和环境风险,作为其审查信贷等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考;同时,相关部门、工会和协会可以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中,充分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共同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的不合理局面。

  《办法》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职责分工。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其他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的管理职责,由省级环保部门规定。环保部门也可以委托有能力的社会机构,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二是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范围。包括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地方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重污染行业内企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内企业,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污染物排放超标、超总量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上一年度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上一年度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的企业。三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等级、方法、指标和程序。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标示。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理、社会监督4方面21项。《办法》还规定了实行一票否决14种情形,即在上一年度,企业有未批先建、恶意偷排、构成环境犯罪等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为环保不良企业(红牌)。四是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具体措施。针对不同环境信用等级的四类企业,《办法》规定了相应的激励性与约束性措施,旨在促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推动环保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八  节能环保指标完成进度滞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信息日期2014-01-03

信息内容: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日前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徐绍史在报告中指出,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3%2012年增长7.7%2013年上半年增长7.6%,经济增速高于《纲要》年均增长7%的预期目标。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实施进展顺利,24个主要指标大多数达到预期进度,少数指标已提前完成。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能源消费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能源消费结构、氮氧化物排放量4个节能环保方面的约束性指标完成进度滞后。形成了经济指标超前,环保指标滞后的局面。

    分报告将几项指标滞后原因时归结为:经济增长速度超过预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较慢、能源结构优化调整进展不快、部分企业减排力度不够。

徐绍史表示,下一阶段将继续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抑制两高行业盲目扩张。同时,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加大力度,实行新的产业政策的实施机制,促进创业创新的环境建设。

  国家发改委将强化节能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最严格的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这些最严格的政策包括: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考核,进一步提高行业能耗准入门槛,严禁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完善节能统计制度;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落实好燃煤电厂脱硝等环保电价政策,对集中显现的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问题,加大治理和修复力度;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逐步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展到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的领域,促进生态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对能源消费增量超控或节能进度滞后地区,暂停核准新上高耗能项目,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对年度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的地区和企业,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