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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简报2010年5月
2010-05-30      来源:时代嘉华

日期:2010 年 5 24 日- 30 日

来源

信息内容

中国节能服务网(EMCA)

信息一  中国下达节能减排硬指标 未完成者将被问责

信息日期2010-5-28    

信息内容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27日透露,官方已给各地下达命令,要求5月底前向国务院上报本地区今年的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所报方案必须确保完成"十一五"目标”。官方并将在明年对“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强化问责。完成任务好的地区将获奖励,而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和行政不作为部门,主要领导、有关负责人和承办人都要被追究责任。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官员吕文斌表示,内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将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官方并将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有关部门会在5月底前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三季度前全部完成淘汰任务。他并透露,从今年6月起,国家将按月公布各地区用电量、用电增长速度等指标。对能源消耗和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的地区,官方将合理控制能源供应,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

  此外,官方还将强力推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国家将实行惩罚性电价。

 

信息二  节能减排指标分配 铁手腕按期按质完成目标

信息日期2010-5-28    

信息内容527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今年一季度以来,电力、钢铁、有色、化工等六大能耗行业,单位GDP能耗同比上涨3.2%,全国12个省市地区单位GDP能耗由降转升,给后三季度节能带来极大压力。因此,今年将采取一系列铁腕措施实施节能减排,其中包括强化目标责任制;严控两高行业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发展促进循环经济等8大项措施。将加大地方政府和重点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明确落实了100项任务和责任单位,在今年年底要实行问责制。

    另外,解振华说,将加快实施重点工程,推广节能技术,今年中央预算投资833亿元,支持10大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并要求各地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设项目要向能尽快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短平快项目倾斜,尽早下达资金,尽快形成节能减排能力,在6月底前将下达一批节能项目。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利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节能电机、节能灯等。  

 

信息三  节能减排指标: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确定

信息日期2010-5-28    

信息内容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指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事关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事关“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既是当前面临的一项紧迫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达了2010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其中:炼铁3000万吨,炼钢825万吨,水泥9155万吨,玻璃648万重量箱,焦炭2127万吨,铁合金144万吨,造纸432万吨,酒精67.7万吨,电解铝33.9万吨,铜冶炼11.7万吨,锌冶炼11.3万吨,铅冶炼24.3万吨,电石71.8万吨,味精18.9万吨,柠檬酸1.7万吨,皮革1200万标张,印染31.3亿米,化纤55.8万吨。

  

信息四  国家发改委力促节能减排将问责完不成任务的地区 

信息日期2010-5-28

信息内容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今天在首届中美能效论坛上表示,中国政府近年在节能减排方面力度大、措施有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速度居于世界前列。经初步核算,“十一五”前四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4.38%;化学需氧量排放下降9.66%,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3.14%。国家发改委将采取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将对省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进行评价考核,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并落实奖惩措施,对不完成任务的地区实行严格的问责。

 

信息五  节能服务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信息日期2010-5-28    

信息内容“十一五”前四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完成“十一五”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仍十分艰巨。为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国务院近日要求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促进,开发与节约相协调,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信息六  国家发改委、国管局联合印发紧急通知安排部署节能减排工作

信息日期2010-5-28

信息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的紧急通知》,安排部署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明确节能指标,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2010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的总体目标要求,将节能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公共机构,并抓紧制定落实实施方案。为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实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管公共机构节能的领导是实现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总责。

    通知指出,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切实降低能源消耗。一是切实做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加大节能改造资金力度,加快推进改造项目实施。二是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三是积极推进示范单位建设,认真做好示范单位申报、遴选和组织实施工作。四是加强公共机构用能日常管理,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节能监督员,加强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五是抓好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六是建立能耗统计、预警机制,突出抓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对能耗较高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督促整改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事项和议事日程,深入开展宣传培训,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约意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今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